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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教育局·预算/决算-亚博im电竞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市教育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全市教育、体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2.负责全市教育、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3.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

5.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指导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6.组织实施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学生管理和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7.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政策并监督实施,管理市级教育、体育经费和国有资产,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9.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10.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协调全市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体育运动相关工作。

11.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和中小学体质达标工作。

12.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13.负责运动员队伍建设,承担培训体育专业教师工作。

14.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受援工作,承担内地办学有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秘书组秘书科。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求承担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2.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档案、信访、督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组织起草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纪要起草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局机关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3.思想政治工作科(德育卫生安全艺术教育科、团教工委)。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群团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卫生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等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管理各类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开展校园网络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团教工委、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4.基础教育科。负责拟订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学生管理政策制订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阶段的招生计划,承担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管理和双语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用书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领域合作交流与教育受援工作,承担内地西藏班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政策,承担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协助教育厅做好全市内地西藏中职班招生录取工作和中转接送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技术装备建设,承担教育扶贫相关工作。

6.教师工作科。承担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协助人社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采集和汇总全市教职工基础数据信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党建工作,承担教育系统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人才援藏工作。

7.教育督导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教育督导政策,拟订本市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全市实际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措施。负责对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监测及素质教育工作等进行督导评估。协助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下级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承担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向市人民政府和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8.财务科(教育工会)。负责落实教育、体育经费政策,编制教育、体育事业经费预算,审核所属单位经费预算和决算,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劳动工资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教育工会日常工作。

9.体育科。负责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体育训练、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考试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体育赛事工作,承担参加全区性竞技比赛和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承担体育彩票发行和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体育领域合作交流与体育受援工作。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教育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教育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5,453.8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入117万元、上年结转8953.99万元。总支出25,45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万元、教育支出24,507.6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72万元、 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体彩经费)450.5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5,453.87万元,同比预算收入17,049.69万元增加840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新建学校项目资金。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5,453.87万元,同比支出数17,049.69万元增加8,40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新建学校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53.87万元,同比增加8,404.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新建学校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收入117万元、上年结转8953.99万元。总支出25,45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万元、教育支出24,507.6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72万元、 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体彩经费)450.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53.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7,049.69万元增加8,404.1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增加新建学校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53.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教育支出24,507.6万元,占9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万元,占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26万元、占0.3%,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98.72万元、占0.3%,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体彩经费)450.59万元、占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教育支出(款)教育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1,230.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9万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普通教育支出15,196.37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8,052.0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体育(项)体育场馆支出预算数为164.26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数13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23万元、就业补助42.7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数6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数15.4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2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98.7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9.4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50.9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12.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15.25万元减少3.1万元,压缩20%,主要原因是遵守“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大幅度压减单位公务接待预算。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0.59万元,其中: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42.02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57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机关公用经费:150.9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2.15万元、其余138.82万元,中包含机关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5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5个,资金16,499.88万元。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不存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不存在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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