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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教育局·预算/决算-亚博im电竞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总体情况说明:我校是西藏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学校成立已14年,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视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听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的关怀下,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于2009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10年8月竣工,共投资1470万元。2010年10月18日学校正式招生开学。学校占地面积26666.4平方米,拥有综合教学楼、学生餐厅、学生宿舍、学生医护室及教师周转房。学校的成立,为日喀则特殊教育开辟了先河,也结束了日喀则区域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历史。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根据教育厅相关指示精神,学校招生面向日喀则市十八个县区的聋哑、盲、智障三类残障儿童,所招收学生不分民族,除区外户籍,一律实行国家特殊“三包”政策和助学金政策。按照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我校开齐开足了全部课程。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18个行政机构,分别为:书记办、校长办、副校长办、办公室、党建办、校团委、校工会、德育处 、财务室、总务处、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室、培智部、视障部、听障部、康复部、综合部。

第二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收支总预算3,551.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05万元。

2024年度支出3,551.19万元,具体为教育支出2,97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95、卫生健康支出149.77、住房保障支出71.81万元、其他支出22.05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3,551.19万元,同比增加44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其中:上年结转 12.24 万元, 占 0.3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3.95万元,占 99.23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5万元,占 0.4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3,551.19  万元,同比增加  443.03  万元,主要原因是: 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581.24  万元,占 72.7  %;项目支出  947.9 万元,占  26.69 %,其他支出22.05万元占  0.61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1.19 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443.03 万元,主要原因是:  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3,523.95 万元、政府性基金  15 万元、上年结转 12.24 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 2,970.6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36.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7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1.81 万元、其他支出22.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529.14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30.98 万元,主要原因: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529.1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70.61万元,占 84.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95、占 9.54  %卫生健康支出149.77万元、占 4.24  %住房保障支出71.81万元、占 2.0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970.6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91.17万元,增加15.16%,主要原因是三包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经费也随之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36.9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7.97万元,增加5.6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提标,相应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导致202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1.8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09万元,增加4.4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提标,相应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导致202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149.7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8.75万元,增加14.3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提标,相应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导致202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581.2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9.42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416.39万元(基本工资321万元、津贴补贴1,281.94万元、奖金13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84.6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9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4.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27)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03万元(生活补助费38.02、医疗补助13.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93万元)。

公用经费 81.8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1.82万元(福利费0.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64万元、工会经费19.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3.9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   3.91  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2.69  万元,减负率 76%,主要原因是 减压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检测费等支出。规范公务接待。      

2024年因公出国(境)0 个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保有4量,国内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1、该资金为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教学条件和康复设施改善、职业教育发展,2、7.5万元是上年结转资金,今年使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49万元,其中:“三包”预算有119.4万元,寄宿生交通补助预算3.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5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垃圾清运车  用途的车辆,待报废一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个,资金3551.1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53.4万元,地方资金3497.77万元。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特殊教育学校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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